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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包含:
(1)星宇航空台北至克拉克經濟艙來回機票(托運行李23公斤一大件+手提行李7公斤)。
(2)表列飯店住宿四晚(二人一室)。
(3)行程所列之交通、餐食、景點門票等各項費用。
(4) 菲律賓個別紙本簽證、兩地機場稅、燃油附加稅、雜支服務費等。
(5)500萬履約保險附加20萬醫療險。
費用不包含:
(1)導遊服務小費:每人.每天300台幣 X 4天=共計1,200台幣。
飯店行李小費:每件、每次Peso.50
房間床頭小費:一間房Peso.50 X 3晚
(2)行程所未列出之私人行為消費。
(3)飯店住宿皆無自然單間,如遇單人房須補差額(單人房差NT$.5,200)。
(4)電話費、行李超重費、床頭小費........與相關服務人員小費支出。
菲律賓簽證所需文件:
◆ 護照正本(依菲律賓離境日算起,六個月以上有效期)
◆ 護照影本(以原尺寸列印於A4白紙上)
◆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※未滿15歲孩童:需附3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,並與需父或母護照及簽證同送申請。
※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,只能持1本護照進出菲律賓。
※役男或軍公教人員需蓋好備查章後才可送菲律賓簽證
※若父或母沒有陪同15歲以下一起前往菲律賓旅遊,需其中一人帶小孩親自前往台灣菲律賓簽證處辦理公證(公證所需資料如下),公證後小孩才可與陪同他公證的人辦理菲律賓簽證,且另於菲律賓機場需再付3500元披索之通關費。
菲律賓簽證公證所需資料:
1、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護照正本、小孩的護照正本、同行者的護照正本。(每位的護照需影本3份)
2、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正本及身份證影本3份(需用A4紙影印不可裁剪,上面需寫明父或母護照上的英文名字)。
3、全戶3個月內英文戶籍謄本正本(需在附上戶籍謄本影本3份)。
4、公證費台幣1200元(工作天數1天)、台幣1000元(工作天數2天)
註:以上資料缺一不可,公證時間為參考有時候需審查工作天數需再加長,需視菲簽處而定。
菲律賓入境規定:
1. 2023年7月22起,入境菲律賓旅客將不再需要出示疫苗接種證書或COVID-19檢測結果。
2. 每一位旅客必需上網註冊【e-Travel網站登記】 (成人先註冊完成,才註冊未成年者),網址 https://etravel.gov.ph/ (免費註冊填寫),填寫完成送出以後,請務必將QR code條碼用手機截圖存檔 或者 印出來,以提供菲律賓檢疫局 (Bureau of Quarantine) 檢查。(須於入境菲律賓5天內完成申請)
注意事項 :
1.出團人數:2人以上成行,台灣不派領隊隨行,安排中文導遊於克拉克接機並提供全程旅遊服務,外站合車合團,16人以上方能單獨成團(不派領隊)。於機場內的過海關、辦理入出境等相關作業均需由旅客自行處理。若您的旅遊需求是全程有領隊隨團服務,請勿報名此種團型,請另擇適合之團體旅遊參加。
2.訂金金額:20,000/人
3.訂金繳交期限:經服務人員確認成行後2天內,本公司保有訂單承接與否之權利。
4.尾款繳交期限:出團前七天
5.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、必需於本行程回國日算起,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
6.本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、更改行程及航班
7.菲律賓無自然落單,若卡單,可使用加床不加價,或者一人一室補單房差。
8.酒店住宿為2人一室,如同團無法覓得同住之旅客,住宿單人房需補單人房差,或者可用加床不加價來處理,敬請諒察。(飯店一經確認後,即下訂全額付費,若途中取消行程,飯店費用百分百全額沒收。)
9.房間為標準二人一室,二張單人床,如因渡蜜月需安排大床之房間,請務必事先告知。
10.若有特殊餐食需求,報名時請一併告知。
11.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,只能持1本護照進出菲律賓
12.東南亞因路邊攤衛生極差,導致團員常拉肚子,請注意!水不可生飲;如需安排特殊餐食(忌牛或全素),請務必事先告知。
13.飯店響應環保,牙刷、牙膏、睡衣與拖鞋,等個人盥洗用品請自行攜帶。各地區陽光皆很強烈,太陽眼鏡、帽子、防曬油等防曬用品也是必需品。
14.金錢:現金不可超過美金壹萬元等值之外幣(旅行支票或銀行匯票不限),新台幣不可超過十萬元。
15.在東南亞給小費是一種鼓勵的表示,並請以紙鈔為宜;多數的旅館和餐廳,會在帳單上加12%的營業稅,以及加上10%的服務費。如果帳單上沒有加服務費,可以酌給5~10%的小費。床頭、房間及行李小費敬請自付,約USD1元,另外行李小費大約以一件行李計。
16.接機:接機的親友,可事先撥至中正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查詢班機抵達之時間,以免久候或遲到。旅客服務中心電話:03-3834631
17.其它:東南亞地區集體遺失護照甚多,機票及護照旅客請自行妥善保管,最好分開存放。
18.如遇不可抗拒情況,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、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或旅行方式之權利。
旅遊期間,因不可歸責於旅行社之事由,致旅客搭乘飛機、輪船、火車、捷運、纜車等大眾運輸工具所受損害者,應由各該提供服務之業者直接對旅客負責。但旅行社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協助旅客處理。